全汽维标委字〔2017〕01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6年交通运输标准化计划的安排,由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牵头起草的行业标准《机动车排气分析仪 第2部分:压燃式机动车排气分析仪》(计划编号:JT 2016-106,计划名称:透射式烟度计)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请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7年10月30日前反馈至起草组。逾期视为无意见。如有对技术指标的重大意见,请说明论据或提出技术经济论证。
联 系 人:仝晓平
联系电话:010-61583481,13701140308
传 真:010-61585469
电子邮箱:xp.tong@rioh.cn
附件:1.《机动车排气分析仪 第2部分:压燃式机动车排气分析仪》(征求意见稿)
2.《机动车排气分析仪 第2部分:压燃式机动车排气分析仪》(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 征求意见反馈单
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