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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行业标准《机动车排气分析仪 第2部分:压燃式机动车排气分析仪(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已结束]

来源:科技司    2017-09-29 14:59:00

全汽维标委字〔2017〕01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6年交通运输标准化计划的安排,由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牵头起草的行业标准《机动车排气分析仪 第2部分:压燃式机动车排气分析仪》(计划编号:JT 2016-106,计划名称:透射式烟度计)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请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7年10月30日前反馈至起草组。逾期视为无意见。如有对技术指标的重大意见,请说明论据或提出技术经济论证。

  联 系 人:仝晓平

  联系电话:010-61583481,13701140308

  传 真:010-61585469

  电子邮箱:xp.tong@rioh.cn

  附件:1.《机动车排气分析仪 第2部分:压燃式机动车排气分析仪》(征求意见稿)

     2.《机动车排气分析仪 第2部分:压燃式机动车排气分析仪》(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 征求意见反馈单

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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