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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对《内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标准(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已结束]

来源:海事局    2017-07-20 13:39: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相关直属海事局,各航海院校、船员培训机构、航运公司,中国海事服务中心 :

  根据《内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标准》(征求意见稿)第一次征求意见反馈情况,我局对《内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标准》进行了修改,形成《内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标准(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征求意见。请相关直属海事局、省级地方海事局负责组织本辖区航海院校、船员培训机构、航运公司、船员代表开展研讨,提出修改建议和理由,形成研讨意见,将研讨情况汇总后于2017年7月28日前报我局,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联系人。

  联系人:林承志;

  联系电话:027-82765341;15623990706;

  邮箱:2587793685@qq.com

  附件:1.《内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标准》(第二次征求意见稿).doc

     2.内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标准征求意见汇总.doc

     3.意见反馈汇总表.doc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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