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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行业标准《驳船积载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已结束]

来源:科技司    2017-05-31 10:07:00

港标秘字〔2017〕1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文件“关于下达 2016年交通运输标准化计划的通知”(交科技发〔2016〕506号)要求,由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的交通运输行业标准《驳船积载要求》(计划编号JT 2016-4),按照标准制修订程序的要求,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发往各有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请将回复意见和建议填入“征求意见回函表”(见附件),并请于2017年6月30日前回复邮件反馈。如无意见亦请回函予以告知,逾期不复函按无异议处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楠楠

  电话:010-65290555

  Email:port-tc530@wti.ac.cn

  (2)主编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闻君

  电话:021-35308031

  Email:wenjun@portshanghai.com.cn

  附件:1.《驳船积载要求(征求意见稿)》;

     2.《驳船积载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征求意见回函表。

全国港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17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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