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行业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发挥试验检测工作对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保障支撑作用,根据2016年12月10日颁布实施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0号)的有关规定,我司组织对原《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进行了修订。《等级标准》修订主要是根据近年来相关标准规范的更新、试验检测服务需求以及试验检测科技进步等情况,补充完善各等级的能力参数范围、检测用房面积和持证人员等内容。《评定程序》的修订主要是整合等级评定和换证复核的工作程序,并对有关工作时限、材料内容、现场评审规则及整改确认等环节进行了完善和规范。
现将修订后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征求意见稿)》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6月2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电子邮箱:ch.su@rioh.cn
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2017年5月17日
意见征集情况:
自2017年5月17日至6月2日,共收到来自交通运输部机关、各省市质监机构、检测机构、施工企业等100家单位或个人的有效意见549条。经过组织有关专家,对反馈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后,采纳或部分采纳意见173条,不采纳意见376条。
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