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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已结束]

来源:水运局    2016-08-30 15:20: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大连港口与口岸局,厦门港口局,中国港口协会:

  为落实《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要求,我部组织起草了《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16年9月14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至部水运局。

  联系人:部水运局胡琳琳。联系电话:010-65292641,传真:010-65292642,邮箱:sys627@mot.gov.cn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6年8月25日


征求意见情况:

  共收到意见45条,有效40条,采纳3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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