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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已结束]

来源:交通运输部    2016-05-25 16:34:00

  为加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部起草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 提出意见。

  2、登陆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http://www.mot.gov.cn),进入首页右侧的“意见征集”点击“关于《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3、电子邮箱:jtbtfc@mot.gov.cn

  4、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法制司条法一处(100736)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5日。

 

  交通运输部

  2016年5月26日


  

 

征求意见情况:

  我部于2016年5月26日至6月25日期间,就《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和交通运输部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结束,共收到反馈意见邮件18封,均为有效意见,基本采纳或已作出相应处理;收到公众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意见征集系统反馈的意见130条,其中总体意见6条,对具体条文意见124条。130条意见中,有效意见97条,采纳或基本采纳26条。未采纳的意见主要是要求对该规定第三条规定的载货车辆的长、宽、高等超限标准作出调整。未采纳理由是:第三条规定的超限标准是严格按照2016年7月26日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的《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作出的,该标准是强制性国家标准。根据《标准化法》第十四条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部门规章没有突破或变通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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