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一是将《条例》的学习纳入“六五”普法规划和执法人员岗位培训计划,通过深入学习《条例》,使全系统干部职工领会《条例》的精神内涵和实质。二是利用新闻媒体、报纸专版、电视专栏和交通网站,宣传、解读《条例》。三是确定6月为《条例》“宣传月”。采用多种形式,在有代表性的路段、场所,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四是结合“三夏”期间公路保通,利用宣传车集中开展《条例》的宣传活动。通过广泛宣传《条例》,该市组织公路保通活动整治时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公路打场晒粮现象得到遏制,一些企业和个人主动纠正在公路沿线私设广告牌、乱搭乱建等违反《条例》的违法行为,主动到交通公路部门办理路政许可事项,沿线群众爱路护路意识明显增强。 南阳:一是成立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宣贯方案,明确了《条例》宣贯的意义、目的、步骤和时间、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二是召开了全市《条例》宣贯会议,并在《南阳日报》刊发了《条例》全文,局班子成员分别以答记者问和通过广播电台行风热线宣讲并现场解答《条例》的热点问题等形式对《条例》进行宣传解读。三是在交通门户网站开设《条例》宣贯专栏,刊发《条例》原文和有关解读文章,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条例》内容。四是印发宣传手册,对基层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在高速公路收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超限检测站、公路两侧、对外办公场所、货物站场等地张贴《条例》宣传口号,使政府相关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养护作业单位、运输企业以及广大群众都能了解《条例》,熟知相关责任、权利和义务,增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在全社会形成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五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座谈、视察、现场监督等方式监督和指导公路安全保护工作,推动《条例》宣贯工作深入开展。(开封市交通运输局、南阳市交通运输局) |